- 2026-08-01
- 2026-07-10
- 2026-06-26
- 2026-06-24
- 2026-06-24
- 2026-06-24
- 2026-06-24
- 2026-06-24
- 2026-06-24
- 2026-06-01
罗田理工教材(教辅)选用管理规定【2026版】
![]()
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
为切实落实教材教辅选用的主体责任,规范教材教辅的选用流程,根据教
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及《湖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
理实施细则(试行)》(鄂教基〔2022〕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教材
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
(一)委员会组成
学校党委全面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选用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设立教
材教辅选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郭友存
副主任:何志武、王永辉、卢世球、田华
成员:张胜松、方向阳、毛思益、王双鹏、祝金旗、丁伟、李晶、刘洁、刘辉、
郑武兴、程琪、匡险峰、汪泽红、徐婷、张卫、何加飞、胡水凤、汪俊娴、瞿亮、
朱贤寅、徐燕玲、李宝菊、郭鸿、鲁建新、方峰涛、邓铁、龚照
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张胜松兼任秘书长,办公地点设在教务处。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1. 整体统筹:全面负责学校教材教辅选用工作,研究并制定选用工作的整
体方案和政策要求,确保选用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
规定。
2. 审议决策:对教材教辅选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涵盖审
定教材教辅选用目录、处理选用过程中的争议问题等关键环节。
3. 监督指导:监督教材教辅选用流程的规范性,指导各工作小组开展思想
性审查和专业性评审等工作,确保选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4. 协调资源:协调学校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相关单位(如行业企业、出版机
构等)的资源,为教材教辅选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秘书处职责
负责教材教辅选用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组织会议、收集整理资料、公示相
关信息、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等,确保选用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教材教辅选用的基本要求
1. 严格遵循国家规定: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
材,确保国家课程教材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 优先选用规划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
布的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原则上应从国家和省教育厅发
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保证教材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 规范非规划教材选用:对于未收录在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的教材,可
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中进行选用,确保教材来源正规、内容科学。
4. 禁止违规教材选用:严禁以岗位培训教材替代专业课程教材,不得选用
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杜绝低质量、
不规范教材进入课堂。
5. 杜绝盗版教材:严禁选用盗版、盗印教材,维护教材市场的正常秩序和
知识产权。
6. 落实备案制度:学校在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后,须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
门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7.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教材选用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
定程序进行,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8. 教辅选用比照执行:教辅资料选用应参照教材选用要求执行,确保教辅
资料与教材内容相匹配,符合教学实际需求。
三、教材教辅选用的基本流程
1. 召开委员会会议,启动教材教辅选用工作。
学校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
明确本次教材教辅选用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秘书处负责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首页公示《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章程》
及成员名单,公布选用工作的相关信息和咨询渠道,接受师生监督。
2. 专业组研讨,推荐专业教材教辅,形成教材教辅选用目录初稿。
委员会委托教务处主导,各专业组依据《罗田理工专业课程规划》和“三年
大稳定、一年一选用”的原则,组织本专业教师和行业专家开展研讨。按照教材
教辅选用标准(包括思想性、专业性、适用性、创新性等),对相关教材教辅进
行筛选和推荐。各专业组填写《罗田理工教材教辅选用审批表》,审批表信息必
须完整,并需至少 3 名本专业(学科)教师代表签字确认推荐意见,形成教材教
辅选用目录初稿。
3. 党建办初审教材教辅目录初稿的思想性。
党建办牵头组建教材教辅政治审查小组,成员包括督导室、纪检组及思政
教师等,对教材教辅选用目录初稿进行思想性审查。重点审核教材教辅的政治立
场、价值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评估潜在的政治风险,提出具体的评议意
见。审查小组成员需签字确认审查结果。对于思想性不符合要求的教材教辅,坚
决排除在选用目录之外。
4. 教务处审议教材教辅目录初稿的专业性。
教务处牵头组建专业评审小组,成员包含不少于 5 人的专业教师和行业专
家,对通过思想性审查的教材教辅进行专业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材教辅是否
符合专业(课程)标准、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规划和考试大纲的要求,是否
遵循教学规律及认知规律,是否便于课堂教学并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
对于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教辅,不予选用。专业评审小组需
形成书面评审意见,签字确认后提交给秘书处。
5. 秘书处整理资料,提交委员会审议。
秘书处对党建办初审和教务处专业性评审通过的教材教辅信息进行汇总整
理,填写《罗田理工教材教辅选用汇总表》,并附上相关审查和评审意见等资料,
提交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汇总的教材教辅信
息进行全面审核,形成最终的选用目录。
6. 教务处组织征订工作并备案。
选用目录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
日。如无异议,由教务处按照规定时间(原则上每年 7 月份和 12 月份)组织征
订工作。教材教辅资料统一在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征订,学校与新
华书店按照法定程序逐年签订征订采购合同。教务处需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将《罗
田理工教辅资料征订清单》提供至新华书店。同时,教务处负责将选用结果汇总,
集中上报至罗田县教育局备案,落实教材教辅选用备案制度。
四、教材教辅选用征订纪律要求
1. 严禁违规选用:参与教材教辅选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推荐或选用盗版、盗印教材教辅,严禁选用
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教材教辅,严禁以个人利益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影响教材
教辅选用结果。
2. 规范选用流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开展教材教辅选用工作,
不得简化程序、走过场,确保每个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违反选用流程
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强化责任意识: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成员、各审查评审小组成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审查、评审等工作,对审查评审意见
负责。如因工作失职导致选用的教材教辅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不良影响,将依法
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坚持廉洁自律:在教材教辅选用征订过程中,严禁接受出版发行单位的
礼品、礼金、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对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5. 严格变更管理:教材教辅一经选定,不得擅自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变
更教辅资料,必须按照本规定的选用流程重新审定后方可征订,确保教材教辅使
用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选用委员会讨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