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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理工教材(教辅)质量与价格反馈受理流程规定(2026)

创建时间:2026-06-24 19:47

 

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教材(教辅)质量与价格反馈受理流程规定

(修订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湖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教办〔2026〕2号教辅征订管理规定及县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质量、价格、征订、选用等全链条反馈受理工作,畅通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渠道,规范处置流程、压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修订本规定。

本规定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合规、及时就地、闭环处置的工作原则,实现反馈受理规范化、问题处置精准化、监督管控常态化,持续提升学校教材(教辅)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教基〔2022〕6号)、《教辅征订管理应知应会》(鄂教办〔2026〕2号)、县教育局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结合《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教材(教辅)选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师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以下统称“反馈人”)针对我校教材教辅(含寒暑假作业、配套教学资料)的质量、价格、选用、征订、验收、使用、结算等相关问题提出的投诉、反馈、意见及合理化建议,覆盖问题受理、核查、整改、反馈、归档、追责全流程,适用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党建办、纪检督导室及各专业组所有相关履职部门。

(三)工作目标

构建渠道畅通、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处置高效、反馈及时、监督到位的闭环工作机制,精准处置教材(教辅)各类问题诉求,及时化解矛盾隐患,严格规范教材(教辅)全流程管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反馈受理问题范围

仅限我校教材(教辅)管理相关履职问题,超出范围的,由受理部门明确告知反馈人向对应职能部门投诉反映。具体受理范围分为四大类:

(一)质量类问题

1. 政治质量:教材(教辅)存在意识形态偏差、错误政治观点,思政、语文、历史三科未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问题。

2. 内容质量:内容不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科学性错误、包含低俗不良信息,未对接行业最新技术标准,夹带商业广告等违规问题。

3. 印制编校质量:存在错别字、语句不通、排版混乱,印刷模糊、装订松散,未落实绿色印刷标准,使用盗版、盗印、复印等违规出版物问题。

4. 版本质量:选用未经上级部门及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核的版本,擅自修改内容、超目录选用、使用过期作废版本等问题。

(二)价格与收费类问题

1. 定价违规:教材(教辅)定价超出省定标准、市场合理区间,存在虚高定价问题。

2. 征订收费违规:强制或变相强制、捆绑征订教辅,教职工代收教辅费用,收受供应商回扣、劳务费等不正当利益。

3. 结算管理违规:费用收取、结算流程不规范,账目不清晰、全程无留痕,未按规定清退相关费用。

(三)流程规范类问题

1. 选用环节:未按规定流程集体评议选用,选用结果未公示、公示不规范,未征求师生、家长意见,违规选用目录外教辅。

2. 征订环节:未通过新华教育服务平台统一征订,征订清单未审核备案,存在超目录、超数量、超标准征订行为。

3. 验收环节:验收流程流于形式、标准不严,违规接收盗版、残次品、不合格教材(教辅)入库使用。

4. 使用环节:未常态化收集使用意见,对师生反映的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未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四)履职与监督类问题

教材(教辅)管理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履职缺位、整改落实不力,以及其他相关合理化监督建议。

三、反馈渠道及规范要求

(一)公开反馈渠道(全程可追溯、公开接受监督)

1. 电话反馈:学校办公室0713-5072728、纪检督导1387202011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 信箱反馈:校内专用反馈信箱(办公楼一楼楼梯左侧)、校园网线上反馈信箱(校园网首页公示入口)。

3. 现场反馈:办公楼三楼办公室现场受理(工作日办公时间),多人集体反馈的,推选代表不超过5人。

4. 邮件反馈:指定邮箱3393797898@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教材(教辅)反馈+姓名+联系方式+问题简述”。

(二)反馈人行为规范

1. 反馈内容须真实客观、详实具体,附相关佐证材料(票据、照片、记录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2. 实名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匿名反馈需明确具体问题及诉求,确保可核查、可处置。

3. 严禁利用反馈渠道造谣诽谤、扰乱学校教学办公秩序,违者依规处置。

4. 同一事项不得重复反馈,补充材料需标注“原反馈事项补充材料”。

5. 属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置的事项,学校不予受理,引导其依法维权。

四、受理部门及岗位职责

坚持“一事一责、协同联动”,明确牵头部门、承办部门核心职责,杜绝推诿扯皮。

(一)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统筹负责反馈事项登记、分流、督办、回访、归档、汇总上报全流程工作。负责各类渠道反馈信息统一收集登记,精准分流至对应承办部门;跟踪办理进度,督办超时、滞后事项;汇总处置结果、回访反馈人;整理全套档案,定期向学校教材(教辅)监管工作小组上报工作情况。

(二)各承办部门核心职责

1. 党建办:专项核查教材(教辅)政治导向、意识形态、政治质量问题,出具政治审查意见,落实整改管控。

2. 教务处:承办教材(教辅)选用、内容质量、版本合规、教学使用环节问题核查与整改,牵头专业内容适用性审核。

3. 总务处:负责征订流程、入库验收、印刷质量、供应商履约情况核查,协调供应商落实问题整改。

4. 财务处:专项核查价格合规性、收费流程、费用结算、退费落实等问题,规范账务管理,整改违规收费行为。

5. 纪检督导室:核查工作人员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收受回扣、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依规追责问责。

6. 各专业组:配合核查本专业教材(教辅)适配性、使用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协助落实整改。

五、闭环受理办理流程

所有反馈事项严格执行登记—分流—核查—整改—反馈—督办归档闭环流程,全程留痕、一案一档、有据可查。

(一)统一登记(1个工作日内)

学校办公室接收反馈后,当日完成信息核验,规范填写《教材(教辅)质量与价格反馈事项登记表》,完整记录登记编号、反馈人信息、反馈渠道、时间、问题详情、佐证材料、具体诉求,确保信息无遗漏、无错漏。

(二)精准分流(1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根据问题类型、部门职责,1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流,出具《反馈事项分流通知书》,明确承办部门、办理要求、办结时限。常规事项3-5个工作日办结,复杂疑难事项7-10个工作日办结;确需延期的,提前告知反馈人并说明原因,延期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多部门交叉事项,明确主责部门、配合部门,统筹联合处置。

(三)核查核实(限时办结)

承办部门收到分流通知后,立即组建核查小组,对照政策规定和反馈问题,全面核实事实、界定责任、梳理问题症结。可主动对接反馈人核实细节、补充材料;涉及多部门的,由主责部门牵头联合核查,形成详实可查的《问题核查记录表》,明确核查结论。

(四)整改处置(核查完成后1-2个工作日内)

1. 查实问题:立即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限期清零整改,同步建立整改台账。

2. 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妥善回应、逐项落实解决。

3. 无问题事项:详实出具情况说明,留存核查佐证资料,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 超权限事项:明确告知反馈人合规维权渠道及对应部门联系方式。

整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反馈事项办理结果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五)结果反馈(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收到办理结果后,通过原反馈渠道1个工作日内回访反馈人,告知核查情况、整改结果,同步征求满意度意见。反馈人有异议的,立即督促承办部门3个工作日内复核复盘、二次处置,直至事项妥善办结。

(六)督办归档(反馈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对超时未办结、整改不到位、未及时反馈的部门进行书面督办,限期整改。事项办结后,统一整理登记表、分流通知、核查记录、整改资料、反馈记录等全套材料,分类归档、一案一档。每月汇总梳理处置情况,形成工作简报,上报学校教材(教辅)监管工作小组。

六、责任追究

1. 部门履职追责:承办部门未按时办结、核查敷衍、整改流于形式、推诿扯皮的,由纪检督导室予以全校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师生投诉的,依规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

2. 工作人员追责:履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徇私舞弊、泄露反馈人信息、收受利益回扣等违规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3. 反馈人追责:反馈人捏造事实、恶意诬告、扰乱学校工作秩序的,学校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本规定若与国家、省、市、县最新政策冲突,严格按照上级官方文件规定执行。

3. 各部门须对照本规定,细化内部工作细则,明确岗位责任人,确保反馈处置全流程闭环落地。

4. 学校定期组织全员学习本规定及上级教材(教辅)管理政策,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筑牢规范管理防线。

 

教材建设及选用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