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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拼搏的人生最美丽”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06-14 17:43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根据县教育局年初工作思路要求和2016年教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拼搏的人生最美丽”演讲比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拼搏的人生最美丽

二、演讲内容  展现我县教育工作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展示教育干部和党员教师履职尽责的良好形象。

三、演讲要求

1.主题鲜明,思想健康,观点正确、立意深刻、逻辑严谨,典型事迹与鲜明理念相统一,凝聚教育发展正能量。

2.事迹真实,内容充实,全面展现我县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富有启发性,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3. 语言精练,表达流利,(决赛)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整体形象良好。

4.每个参赛选手的演讲时间控制在12-15分钟。

5.参赛选手可演讲本人工作经历,也可演讲他人事迹。演讲对象与内容可涉及学校管理、教学、后勤各个不同层面,以一线教师为主。

四、比赛步骤

1.挖掘典型。各地要迅速摸清典型,总结典型,形成书面演讲材料。

2.举行初赛。以乡镇和县直学校为单位开展初赛,初赛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初赛完成后,以乡镇和县直学校为单位于7月5日前向县教育局报名,报名名额1人,须提交正式材料。

3.举行复赛:以全县集中开展复赛,确立正式决赛人员。复赛时间初定于7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举行决赛。由县教育局组织决赛,决赛时间安排在暑假集训期间。决赛将按演讲比赛评分标准和比赛规则进行评分,决出名次。

五、其他事项

1.奖项设置:根据参加决赛选手最终得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本次演讲比赛典型人物事迹将作为今年国家、省、市表彰项目推荐对象的重要依据。

 

附件:

1.罗田县“拼搏的人生最美丽”演讲比赛评分标准和比赛规则

2.罗田县“拼搏的人生最美丽”演讲比赛报名表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