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清廉学校-1
清廉学校-1
清廉学校-2
清廉学校-2
清廉学校-3
清廉学校-3
清廉学校-4
清廉学校-4
清廉学校-5
清廉学校-5
清廉学校-6
清廉学校-6
清廉学校-7
清廉学校-7

最新文章

关于做好2016年度罗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7-03-13 09:02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罗田县中小学(含中职、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教师,县教研室教研员。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跨年度培训项目按培训结束日期纳入当年度登记)。

三、登记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单位组织教师学习相关登记办法和细则要求,如实填写《罗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培训单位发放的相关原始凭证。(完成时间截止:2017年3月15日)

(二)登记认定。各单位根据教师提供的原始材料核对认定各项学时数据,依据《校本培训学时折算标准表》(见附件2)如实认真填写《2016年度罗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汇总表》(见附件3),并整理2016年度原始凭证材料,待教育局审核。(完成时间截止:2017年3月20日)

(三)学时审核。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各单位数据进行现场查验核实。(审核时间为从2017年3月21日开始,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公示。经教育局审核后,各学校将学时汇总表在校园公示栏上公示一周。如有错登、漏登,凭原始培训凭证由学校集中报教育局复核修改。

(五)分发学时贴。以上工作完成后,县教育局根据存档数据导入数据库,产生每位教师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贴,加盖公章,分发到各学校,学校再发到教师本人,贴在各教师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里面。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入宣传。继续教育学时是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职称晋级、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及评先评优的必要依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每五年累计不少于360,其中,集中培训五年不少于180学时。老师平均每年取得的学时应不低于72学时。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不少于80学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鄂教师〔2013〕1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教办〔2013〕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登记办法和程序,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人,人人知晓规定。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验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复杂细致的工作,关系教师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登记工作。

(三)坚持原则,如实登记。登记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以参训实际情况为依据,以《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及《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为准则,确保登记准确无误。

(四)完善资料,规范管理。各单位在2017年6月10日前,做好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工作,规范建立学校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及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

附件:

1、罗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

2、校本培训学时折算标准表

3、2016年度罗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汇总表(电子版)

 

罗田县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